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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站建設羅生門:居民的無知與鐵塔的傲慢

2015-06-16 10:40:39   作者:maomaobear   來源:創(chuàng)事記    評論:0  點擊:


  一張運營商的公告引起互聯(lián)網熱議。中國移動、中國聯(lián)通、中國電信、鐵塔公司聯(lián)合發(fā)出公告,因合肥某地因為居民強烈反對基站安裝,運營商取消當地基站建設,手機信號也不予保證。這份公告不是個例,在廣東中山也出現(xiàn)了一份。

  其實,這些年來,隨著電信建設的發(fā)展,基站與居民的矛盾一直存在,居民擔心輻射,不愿意在小區(qū)或者家庭設立基站,而運營商沒有基站就無法保證小區(qū)的手機信號。最后的結果,往往是運營商把基站偽裝成人畜無害的東西(例如假樹),或者運營商掏錢給居民補償。如今運營商用聯(lián)合公告的方式強硬地讓居民二選一,還是比較新鮮的。

  輻射和信號究竟應該留那個?居民的要求有道理嗎?運營商為何又突然強硬起來了呢?

  一、基站輻射到底大不大?

  基站有輻射是盡人皆知的,問題在于基站的輻射是否影響到了居民的身體健康,或者說在現(xiàn)代社會中,基站是否算嚴重的輻射源。

  其實,中國對于無線電輻射的規(guī)定還是非常嚴格的,目前國際上通用的評估人體在電磁場中所受影響的方式主要有兩種:一是對于正常使用時距離人體20厘米以內的便攜式發(fā)射機產品(如手機、Pad),通過比吸收率(SAR)來判定電磁場強度,單位通常是瓦/千克。

  另一種是對于正常使用時距離在人體20厘米以外的固定臺式發(fā)射機產品(如通信基站),通過電磁場對人體照射的計算來判定電磁場強度,單位通常是微瓦/平方厘米。

  這兩方面,我國制定的管理標準都相當嚴格,以SAR美國的標準是1.6瓦/千克,歐洲的標準是2.0瓦/千克,而我國的標準是1.0瓦/千克。

  在基站方面,我國的《電磁輻射防護標準》(GB8702-88)中也規(guī)定了手機頻段的輻射照射限值為一天24小時任意連續(xù)6分鐘的平均功率密度為40微瓦/平方厘米,而美國的是600微瓦/平方厘米,兩者相差了整整15倍。歐盟和日本則是450微瓦/平方厘米,也遠遠高于中國的標準。

  而實際在執(zhí)行的時候,運營商考慮到信號的疊加,工程施工控制在8微瓦/平方厘米以內。

  需要注意的是,基站這個東西是很高大的,距離人的距離相當于遠。輻射的強度與距離的二次方成反比,真正的輻射強度遠沒有人們想象得那么大。

  上海市環(huán)保局輻射環(huán)境監(jiān)督站實測結果表明,一棟與基站的直線距離約200米的居民樓。檢測人員用綜合場強儀檢測磁場輻射值。經過檢測,該居民樓的磁場輻射平均值為0.38微瓦/平方厘米。一棟離基站直線距離約100米的居民樓,輻射值為0.41微瓦/平方厘米。湖北省環(huán)境保護廳輻射環(huán)境管理站的檢測人員,檢測了基站安裝頂樓住戶家的輻射值為0.31微瓦/平方厘米。

  就是說即使就在基站附近,因為基站鐵塔本身的高度,人所受到的輻射也很低的。

  對比一下家里的無線路由器,常見的TP-LINKTL-WR841N空閑時測試結果:20.1μW/cm2,滿載時測試結果,27.4μW/cm2。

  再對比一下手機,蘋果手機待機測試結果:17.1μW/cm2,蘋果手機通話測試結果:93.1μW/cm2。

  結果是手機高于無線路由器,高于基站。

  而真正有輻射危險的是老舊的手機,在信號嚴重不佳時加大工作功率時的輻射。GSM手機最高發(fā)射頻率能達到2W,這個才是危險的級別。而拆除家庭附近的基站,恰恰是降低信號強度,逼迫手機增加發(fā)射功率,提升輻射。

  所以,基站的輻射有,但是相比生活中的其他電子設備算比較小的。而拆除基站,反而會迫使手機加大發(fā)射功率,把輻射提升到危險的水平。

  二、居民的要求

  雖然基站的實際輻射很小,但是居民往往不會去檢索資料,對實際情況做了解。而是看到這么大一個東西在小區(qū),自然而然的把輻射想象的很恐怖。

  于是,就有了各種各樣的事情。有的居民聚集鬧事,無論誰來說都沒有用;有的居民漫天要價,不給天價的補償,就不允許在小區(qū)內安裝;甚至有居民去故意破壞安裝好的基站設備。

  其實,居民不是不知道基站與信號的關系,只不過他們的訴求是。要保證我的通信質量,但是不能在我小區(qū)裝,裝到其他小區(qū)就行。

  又要馬兒跑,又要馬兒不吃草,這就是居民的要求,對此運營商很無奈。各個小區(qū)全部這樣,信號是無法保障的。而花錢買路,成本不說,很多地方是花錢也不行的。

  而運營商一直是三家競爭的關系,中國電信、中國聯(lián)通、中國移動為了自己的網絡進小區(qū),實際構成了競爭關系。這就讓居民和小區(qū)物業(yè)更加有恃無恐。誰家給錢多就讓誰家進來。周圍居民的選擇權實際上被少部分人給侵占了。

  三、鐵塔公司的強硬

  2014年7月,鐵塔公司正式成立,網業(yè)分離成為趨勢。因為鐵塔公司有三家的股份,設備三家共用,此前的三家競爭關系沒有了。

  運營商沒有內部競爭,可以共同進退,就有了與居民討價還價的權利。我們注意到,現(xiàn)在出現(xiàn)的這兩份公告,都是四家共同署名的,中國移動、中國聯(lián)通、中國電信、中國鐵塔。

  如果小區(qū)居民繼續(xù)以輻射為由不允許基站設備安裝,那么運營商就可以撤出小區(qū),讓這個小區(qū)成為通訊盲區(qū)。對運營商來說,這個小區(qū)即使沒有信號,小區(qū)居民也得用移動電話,因為他們出了小區(qū)還得用。運營商的收入不會減少,反而少了一筆基站建設的費用,何樂而不為呢?

  鐵塔公司的成立,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運營商在談判中的地位。電信運營商在基礎設施建設時,有了自來水公司與電力公司的地位。沒有人敢對自來水管和電線鋪設指手畫腳。也沒有人敢收自來水管和電線的過路費,而未來,基站建設也會有這個地位,當必需品獨家壟斷的時候,居民是沒有討價還價能力的。

  四、政府的責任

  在鐵塔公司成立之后,網業(yè)分離。而負責網絡建設的鐵塔公司成為事實的壟斷者。這種壟斷者固然可以解決一些之前的問題,回絕居民的無理要求。但是壟斷地位一旦被濫用,則有可能嚴重損害公共利益。

  現(xiàn)在是居民不反對就可以安裝基站,未來會不會必須要新建小區(qū)的居民、物業(yè)公司繳納基站安裝費才去安裝呢?而居民只能在交錢和沒信號之間選擇,這無疑也會損害居民的利益。

  而在合理需求與漫天壓價之間的度,就需要政府來掌控,自由競爭下的利益是自然形成的,可以交給市場。而壟斷行業(yè)下各方利益的保護則需要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來進行調控,保護無議價能力的弱勢一方,避免壟斷方過度貪婪。

  所以,基站本身的輻射并不可怕,居民的訴求大多是不合理的,而隨著鐵塔公司的成立,電信運營商從過去的忍氣吞聲變成了有恃無恐。這雖然有助于電信設施的普及,回絕居民的不合理要求,但是,我們也要警惕這種壟斷地位被濫用,政府在制造出壟斷公司的同時,也應該負起監(jiān)督的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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