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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營銷涉嫌侵犯個人隱私

2013-08-16 09:13:31   作者:   來源:中國時刻、深圳廣電集團   評論:0  點擊:


  說法是有一定的道理,但是一旦這種套餐電話成了很多詐騙電話的實施工具,我們就該從整個鏈條上加以反思,就像止咳露本身是治病的,但是銷售渠道出問題,就成了學生上癮的飲品,當然該全面規(guī)范管理。有一種利誘的感覺。那么在如今電話成不法工具,信息隨時會被盜取的情況下,權益到底該如何保障?

  記者了解到,深圳市通信管理局配合警方設立了反信息詐騙咨詢專線,向市民提供與信息詐騙犯罪相關的咨詢、報警等。記者隨后撥打咨詢專線,提供了李小姐接到的幾個騷擾電話。對方表示,市民投訴以“61”開頭的騷擾電話確實相對較多。

  盡管如此,客服人員仍表示,對于市民提供的推銷電話,范疇很難界定,此外由于電話點對點的性質(zhì),也很難監(jiān)管。

  律師指出,如果陌生來電是通過提供虛假的信息來獲取某種非法利益,則可以定性為詐騙。房地產(chǎn)中介機構、保險公司、貸款公司及擔保公司等,向市民進行電話營銷,構不成電話詐騙或其他違法行為,但是涉嫌侵犯了公民的個人隱私。

  律師認為,電話營銷的頻率過于頻密,達到一定的數(shù)值也可以定性為騷擾電話,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。然而目前仍沒有專門的法規(guī)對其進行處罰。而運營商作為提供通話業(yè)務的平臺,沒有能力也不可能監(jiān)聽用戶的電話,所以并不違法,不過這也凸顯出目前我國法律地電信行業(yè)的監(jiān)管空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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